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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事故現場 SOP、肇責比例試算、民事求償計算到「出險划不划算」一站搞定。客戶半夜出事打給你,打開這頁照著走就對了。

現場8步SOP17種肇責情境求償計算機出險加費試算
① 車禍SOP
② 肇責試算
③ 民事求償計算機
④ 出險加費試算

🚨 事故當下 8 步驟

由上而下照做。每一步點開都有「為什麼」與「常見地雷」,證據清單可勾選並自動記憶。
STEP 1警示安全
STEP 2報警110
STEP 3拍照存證
STEP 4勿移車和解
STEP 5登記聯單
STEP 6申請初判表
STEP 7通知保險
STEP 8調解求償
STEP 1|開雙黃燈、放置三角架,人先到安全處
立即開啟危險警告燈,在車後放置故障標誌:一般道路(速限60以下)30公尺、速限超過60之路段80公尺、高速公路100公尺
  • 高速公路口訣「車靠邊、人快閃、緊急電話打1968或110」:人絕對不要留在車道或車內等待。
  • 未放置警示標誌致後車追撞,自己也會被分擔肇責。
  • 夜間或雨天加開大燈與霧燈,距離放更遠。
STEP 2|報警 110,有人受傷加打 119
不論大小事故一律報警,由警方製作紀錄。「看起來沒事」的小擦撞,沒有報案紀錄就申請不到初判表,之後對方反咬或傷勢惡化會非常被動。
  • 有人受傷:先打119再打110,不要任意移動傷者(除非有起火等立即危險)。
  • 對方說「私下處理就好、不用叫警察」→ 更要報警。離開現場前務必完成警方程序。
  • 肇事逃逸(駕車逃離致人傷亡)係刑法第185-4條,1年以上有期徒刑;即使自認無肇責也不能離開。
  • 自己也做酒測,留下「無酒精反應」紀錄對後續求償有利。
STEP 3|拍照存證「五角度」+關鍵跡證
手機橫拍,每個角度都要「帶到背景參照物」(號誌、路口、車道線)。
  • ① 車頭正面(含車牌)
  • ② 車尾正面(含車牌)
  • ③ 左右兩側 45 度角各一張
  • ④ 碰撞點特寫(雙方車損、高度比對)
  • ⑤ 遠景全貌:煞車痕、散落物、號誌、車道線、雙方相對位置
  • +行車記錄器影像立刻備份(傳雲端/LINE自己),避免覆蓋
  • +現場目擊者姓名與電話(日後鑑定、訴訟的關鍵證人)
STEP 4|勿任意移車、勿當場私下和解
有人傷亡時原則上保持現場;僅車損且雙方同意時,先用粉筆/手機標繪「四輪定位+倒地機車位置」拍照後再移到路邊,避免堵塞受罰。
  • 為何不當場和解:傷勢未明(內傷、腦震盪常延遲發作)、肇責未定(初判表還沒出來)、口頭和解無憑據。
  • 真要先處理,最多交換資料+簽「事故事實經過確認」,金額一律等初判表與修車估價出來再談。
  • 對方堅持塞錢給你?收了可能被解讀為「和解完畢、拋棄其餘請求」,不要收。
STEP 5|配合製作現場圖、筆錄,索取「當事人登記聯單」
警方會繪製現場圖、拍照並製作談話紀錄(筆錄)。離開前向警方索取「道路交通事故當事人登記聯單」——這是之後申請初判表、保險出險的入場券。
  • 筆錄陳述事實就好,不要自行承認肇責(「我不確定,以鑑定為準」是安全說法)。
  • 核對現場圖上的位置、煞車痕長度無誤再簽名。
  • 互相抄下對方:姓名、電話、車牌、駕照、行照、強制險保險公司(行照套裡通常有保險卡)。
STEP 6|申請現場圖/照片與「初步分析研判表」
向處理之警察局(或線上「交通事故資料申請系統」)申請:事故7日後可申請現場圖與現場照片;30日後可申請「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」(初判表),均免費。
  • 初判表只寫「可能的肇事因素」,不是最終肇責認定,但已足以作為談和解的依據。
  • 對初判表不服 → 可於事故後6個月內向「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」申請鑑定(規費3,000元);不服鑑定可再申請覆議(2,000元)。
  • 進入訴訟後,肇責最終以法院認定為準。
STEP 7|通知保險公司(5日內)
依保險法第58條,知悉事故後應於5日內通知保險公司;實務上建議當天就打客服報案取得「出險案號」,由理賠人員指引後續。
  • 自己的「強制險+任意險」公司要通知;對方有保險也記下對方公司,便於日後向其強制險申請體傷給付。
  • 修車前先讓保險公司「勘估」再拆修,否則理賠金額容易有爭議。
  • 強制險採「交叉理賠」:我方乘客與對方的體傷,向我方強制險申請;我自己的體傷向對方強制險申請。給付額度:傷害醫療每人最高20萬、失能最高200萬、死亡定額200萬。
  • 對方無投保、肇事逃逸找不到人 → 向「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」申請補償。
STEP 8|和解/調解程序
拿到初判表與單據後再談。建議走鄉鎮市區公所調解委員會:免費、不用請律師,調解成立經法院核定後與確定判決同一效力,對方不履行可直接強制執行。
  • 體傷案件注意:過失傷害屬告訴乃論,告訴期間僅6個月。和解沒談成前,務必在6個月內提出刑事告訴保住籌碼。
  • 和解書必載:當事人與車號、事故時間地點、賠償金額與給付方式、「其餘請求權拋棄」範圍寫清楚(只拋棄財損?含體傷?)、見證人簽名。
  • 保險公司理賠人員可陪同調解(任意第三人責任險通常含和解參與),談之前先問你的理賠員。
  • 民事求償也可直接向法院提「刑事附帶民事訴訟」,免繳裁判費。

🗂️ 完整證據清單 0/16

替客戶逐一確認,勾選狀態會存在這台裝置(localStorage)。
  • 當事人登記聯單(現場向警方索取)
  • 現場照片五角度+煞車痕/散落物
  • 行車記錄器影像已備份(雙方向)
  • 對方車牌、駕照、行照、保險公司資料
  • 目擊證人姓名電話
  • 現場圖+現場照片(7日後申請)
  • 初步分析研判表(30日後申請)
  • 診斷證明書(記載傷勢、休養期間、是否需看護)
  • 醫療費用收據正本(影本先自留)
  • 看護費單據或親屬看護天數紀錄
  • 薪資證明/扣繳憑單(請假損失用)
  • 請假證明(公司開立,含日數)
  • 修車估價單(工資、零件分列)
  • 交通費單據(就醫往返計程車等)
  • 保險公司出險案號與理賠員聯絡方式
  • 與對方聯繫紀錄(LINE/簡訊截圖)
⚠️ 黃金三原則:一定報警、不當場和解、證據先留好。客戶出事第一時間傳這頁給他,照著做。

⚖️ 常見情境肇責比例參考

選擇事故情境,查看實務常見的肇責比例「區間」、認定理由與影響因素。
⚠️ 以上為實務常見區間之「參考值」,每件事故的跡證皆不同。實際肇責以警方初步分析研判表、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鑑定意見及法院判決為準。

📌 肇責認定三關卡

① 初判表(免費)
事故30日後向警察局申請。僅供參考,不具拘束力,但 9 成案件靠它談和解。
② 車鑑會鑑定(3,000元)
對初判表不服,6個月內向車輛行車事故鑑定會申請;不服鑑定再覆議(2,000元)。
③ 法院認定
訴訟中法官得囑託鑑定(如大學鑑定中心),最終肇責以判決為準。
💡 業務員加值點:肇責比例直接影響「過失相抵」——對方求償 100 萬、客戶肇責 30%,客戶只需賠 30 萬;反之客戶求償也會被打折。談和解前先把比例站穩。

🧮 體傷求償(民法184、193、195)

所有欄位即時加總。沒有的項目留 0。
📖 重點:①親屬自行看護,實務上仍可比照職業看護行情求償(最高法院見解)。②工作損失需「診斷證明+薪資證明+請假紀錄」三件套。③慰撫金由法院斟酌雙方身分、資力與痛苦程度——輕傷常見數萬~十餘萬、骨折手術約10~50萬、重大失能與死亡(每位家屬)常見100~300萬,僅供開價參考。

🔧 財損求償(修車、折舊、其他)

📖 零件折舊:法院實務依「固定資產耐用年數表+平均法」計算——殘價=零件費÷(耐用年數+1),每年折舊一個級距。例:5年車齡的自小客,零件只能求償約 1/6。工資不折舊,估價單務必「工資、零件分開列」。貶值損失需鑑價報告佐證,實務求償難度較高。

📊 求償總額試算

體傷小計
0
醫療+看護+交通+工損+慰撫
財損小計
0
含零件折舊後
零件折舊扣除
0
折舊率—
總求償金額
0
已扣除強制險給付
時效提醒:①侵權行為損害賠償——自知有損害及賠償義務人時起 2年(民法197,最長自事故起10年)。②強制險給付請求權 2年。③過失傷害刑事告訴 6個月。④強制險給付視為加害人賠償金額之一部分,和解時記得扣除,避免重複。

📈 出險划算嗎?次年保費試算

輸入目前保費與出險狀況,比較「出險」與「自行吸收」哪個划算。

📊 試算結果

次年保費(出險)
次年保費(不出險)
未來累計多繳保費
至兩條路徑費率回到相同
建議

📚 加減費制度速查

強制險|肇事紀錄等級係數(共10級,新保戶第4級)

等級12345678910
係數0.70.80.91.01.11.21.31.41.51.6
相對基準-30%-20%-10%0+10%+20%+30%+40%+50%+60%
  • 無肇事理賠紀錄:次年 降1級(每級約基準保費10%),最低第1級(-30%)。
  • 每理賠1次:次年 加3級(約+30%),2次加6級,最高第10級(+60%)。
  • 酒駕另計:酒駕違規紀錄每次加費 3,600 元,依次數累加無上限;任意險可能直接拒保。
  • 強制險係數只跟著「車主個人」記錄,與任意險紀錄分開計算

任意險|賠款紀錄

  • 車體險(點數制):近3年每1年無賠款 -1點(最低-3點=-60%),出險每次+1點,每點約 ±20%
  • 第三人責任險(等級制):比照強制險邏輯,無賠款年降1級(約-10%),出險1次加3級(約+30%)。
  • 車體險出險還要先付自負額(甲乙式第1次3,000、第2次5,000、第3次起7,000元;丙式通常0)。
  • 出險次數多除了加費,續保可能被拒保或調整承保條件——這是「小擦傷不出險」的隱形理由。
💡 經驗法則:修車費 ≦ 自負額+未來累計加費 → 自行吸收;對方體傷一律出險(強制險本來就是為此存在,金額可觀且涉及法定給付)。實際費率因各公司從人從車係數而異,以保險公司核保試算為準。